近日,扬州市人民政府和江苏省生态厅就推进“美丽中国·水韵江苏”示范建设达成合作协议。协议明确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与公司共建实验室,具体内容主要有两项,一是支持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原监测用房变更至m88知行楼B、C座。二是支持m88与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校政合作共建实验室。(危海涛)